厦门自贸片区包容审慎监管又出新举措
2022-05-10 09:04
来源:厦门自贸区微信公众号
摘要:4月28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及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正式公布施行。
4月28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及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正式公布施行。
这是自贸委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在2020年知识产权和文化市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继续出台了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至此,厦门自贸片区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基本建成,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15项,从轻处罚事项6项,减轻处罚事项5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项。
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的出台
在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
将更有利于执法人员精准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
给予市场主体主动纠正的机会,较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如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或者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免予行政强制。
便于精准执法
防止执法措施“一刀切”,以罚代管。如对企业违反规定,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执法人员应通过采取提醒、告诫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改正;对于积极主动配合查处的,执法人员应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从轻减轻处罚,即让企业知晓法律底线,也给予企业一定容错纠错空间;对依法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应考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采取措施,对于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免予行政强制。对于严重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如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
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
切实做到执法宽严相济
充分体现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营造包容审慎执法环境
回应企业期盼,减轻企业负担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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